申請 / 獲獎條件

請參閱【獎學金】版 > 各班前三名清寒優秀學生:學雜費全免獎勵

獲獎名單

1111024_11101前三名學雜費減免(公告).pdf

獲獎同學注意事項

請於111.10.28(五)中午前,至註冊組櫃台完成以下任務:

  1. 【紙本申請書】:

    1. 提前領取,簽名、核章後繳回。

      • 紙本申請書 (範例)
    2. 繳回時,請依序排列。

    3. 並在【獲獎名單+印領清冊】首欄打✅。

      總表依照「原班級」順序排列,申請書繳回請依「編號」順序排列,並在首欄打V。

      總表依照「原班級」順序排列,申請書繳回請依「編號」順序排列,並在首欄打V。

  2. 【獲獎名單+印領清冊】:

    1. 事先準備好個人匯款帳戶封面(照片存在手機裡即可)

    2. 核對【印領清冊】上匯款資料是否正確,無誤請簽名。

      匯款資料若有誤,或需要更正,務必在在確認表寫上正確的資料,並重新提交表單(前往專版)。

      匯款資料若有誤,或需要更正,務必在在確認表寫上正確的資料,並重新提交表單(前往專版)。

獎勵金發放方式

  1. 本款項是以學雜費「減免」方式獎勵,請獲獎同學仍需先就劃撥單學雜費金額繳納,待全校同學繳納完畢後,才會統一退款。(關於匯款事項有疑惑請洽總務處出納組)

  2. 請尚未提交帳戶資料的同學,撥冗辦理,名單如下:

    獲獎 編號 學號 原班級 新班級 新座號 姓名
    6 010026 102 204 10 凌O佑
    50 910213 205 305 20 楊O蔚
  3. 以上同學簽【印領清冊】時,請繼續在【備註】欄打✅確認是否完成:

    1. 線上資料提交
    2. 紙本資料繳交

    ✅關於匯款帳戶資料提供說明(前往專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