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參閱【獎學金】版 > 各班前三名清寒優秀學生:學雜費全免獎勵
請於111.10.28(五)中午前,至註冊組櫃台完成以下任務:
【紙本申請書】:
提前領取,簽名、核章後繳回。
繳回時,請依序排列。
並在【獲獎名單+印領清冊】首欄打✅。
總表依照「原班級」順序排列,申請書繳回請依「編號」順序排列,並在首欄打V。
【獲獎名單+印領清冊】:
事先準備好個人匯款帳戶封面(照片存在手機裡即可)
核對【印領清冊】上匯款資料是否正確,無誤請簽名。
匯款資料若有誤,或需要更正,務必在在確認表寫上正確的資料,並重新提交表單(前往專版)。
本款項是以學雜費「減免」方式獎勵,請獲獎同學仍需先就劃撥單學雜費金額繳納,待全校同學繳納完畢後,才會統一退款。(關於匯款事項有疑惑請洽總務處出納組)
請尚未提交帳戶資料的同學,撥冗辦理,名單如下:
獲獎 編號 | 學號 | 原班級 | 新班級 | 新座號 | 姓名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6 | 010026 | 102 | 204 | 10 | 凌O佑 |
50 | 910213 | 205 | 305 | 20 | 楊O蔚 |
以上同學簽【印領清冊】時,請繼續在【備註】欄打✅確認是否完成:
✅關於匯款帳戶資料提供說明(前往專版)